被责令单位:深圳市拉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3WM13F
法定代表人:曾俊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怀德社区福永大道128号111
经查,你单位存在以下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无故拖欠1名员工2023年4月份工资6380元,53名员工2023年5月份工资349081元。
以上事实有《拉风酒吧2023年5月份工资表》《劳动监察调查询问笔录》等材料证明。
你单位违反了《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条规定,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现责令你单位改正,具体内容如下:支付你单位拖欠1名员工2023年4月份工资6380元,53名员工2023年5月份工资349081元。
请你单位于2023年7月 19 日前改正,并将书面改正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到宝安区福永街道劳动管理办公室602室(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石厦街8号),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5-29999360。
行政执法单位全称: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23 年 7 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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