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单位:深圳市麦克兄弟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93624460C
法定代表人:卜志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潭头社区松岗大道6号厂方101、102、103
经查,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4年7月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36小时,涉及员工150人,人均月延长工作时间66.16小时。
以上事实有《深圳市麦克兄弟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7月杨松三楼车间加班时间统计表》《深圳市麦克兄弟科技有限公司杨松三楼车间2024年7月考勤表》《深圳市麦克兄弟科技有限公司杨松3楼车间2024年7月工资表》《深圳市麦克兄弟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2月5日-10日杨松三楼车间加班时间统计表》《劳动监察调查询问笔录》等材料证明。
你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深圳市劳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19年修订版)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给予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你单位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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