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 宝安区2021年春季学期开展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在校生学位补贴和“两免”补贴资格审核工作已结束。我区申请学位补贴审核合格159332人,补贴金额590,844,900.00元,享受“两免”补贴5984 人,补贴金额4,923,769 元,现对学位补贴和“两免”补贴拟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期限从2021年6月29日起至7月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我区2021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在校生申请学位补贴审核合格和享受“两免”补贴学生人数、名单、金额有疑问或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或来访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
受理投诉部门:
宝安区教育局纪检审计科(1-403室),电话:27751319
业务咨询部门:
宝安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2-402室),电话:27756357
宝安区教育局财务管理中心(1-601室),电话:27780820
受理地址:
宝安区新安街道洪文路1号宝安区教育局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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