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教育办、各幼儿园:
根据《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宝安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经各幼儿园自愿申报,学区教育办初审,区教育局组织复审、认定、公示,2021年上半年全区共新增普惠性幼儿园6所,到期续约普惠性幼儿园17所(详见附件)。
各学区应加大普惠园管理力度,结合年检和日常管理,督促普惠园全面履行办学承诺,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内部管理,着力提升办园品质;加强对奖励性补助经费使用的监管,结合实际规范经费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上半年宝安区新增及续约普惠性幼儿园名单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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