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教育办、各幼儿园、各相关保教人员: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宝安区学前教育发展二期行动计划重点项目的实施意见》(深宝府办〔2016〕18号)、《关于做好2021年宝安区保教人员学历补助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于2021年10月份开始组织开展了2021年宝安区幼儿园保教人员学历提升补助资料申报及人员资格审核工作。
经幼儿园初审及园内公示、学区教育办审核、区教育局组织复核小组复核,全区共有深圳市宝安区机关幼儿园刘幼娥等1957名保教人员符合学历提升补助条件,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至3月1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向我局(地址:宝安区新安街道洪文路1号,邮编:518101)反映情况或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或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
学前教育科:电话29647048
纪检审计科:电话85275864
附件:2021年宝安区幼儿园保教人员学历提升补助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公示表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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