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教育办、幼儿园、家长:
2022-2023 年度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资格已审核完毕,为做好补贴发放工作,拟对核验合格幼儿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2 月 7 日-2 月 13 日(公示 5 个工作日)
二、公示内容
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核验已通过的幼儿姓名、班级(样式见附件 2)。
三、公示方式
将公示内容在幼儿园公示栏、门户网等方式进行公布。
四、有关要求
1. 由于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请各幼儿园认真核对公示名单,并在公示名单下方留下幼儿园联系人及咨询电话,保证此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2. 请各幼儿园务必在公示期结束前将公示情况反馈给学区教育办,各学区教育办汇总后填写《2022-2023 学年宝安区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幼儿园公示情况统计表》(附件 1)。
3. 公示期间家长对核验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届满前向所在幼儿园提供相关材料(出生证、非深户提供法定监护人之一有效居住证页面验原件收复印件、深户提供提供法定监护人之一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以及网上申报业务流水号),各幼儿园根据相关材料填写《2022-2023 学年宝安区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核验有异议统计表》(附件 3),于 2 月 16 日下班前反馈至学区教育办,各学区教育办汇总后于 2 月 20 日下班前反馈至区教育局学前科,逾期将视为无异议。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3 年 2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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