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度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资格已审核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未成年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相关要求,现对我区本学年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审核通过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3月9日-3月13日(公示5天)
二、公示内容
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核验已通过的幼儿姓名、班级(样式见附件2)。
三、公示方式
将公示内容在幼儿园公示栏、门户网等方式进行公布。为保护幼儿隐私,本次公示不公布幼儿全名,名字用*号代替(如:张*、李*三)。
四、有关要求
1.由于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请各幼儿园认真核对公示名单,并在公示名单下方留下幼儿园联系人及咨询电话,保证此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2.请各幼儿园务必在公示期结束前将公示情况反馈给学区教育办,各学区教育办汇总后填写《2025-2026学年宝安区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幼儿园公示情况统计表》(附件1)
3.公示期间家长对核验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届满前向所在幼儿园提供相关材料:深户幼儿,提供幼儿户籍证明(台湾籍在园儿童参照深圳户籍儿童)以及网上申报业务流水号;非深户幼儿(含港澳籍),提供出生证、法定监护人之一有效居住证页面或深户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以及网上申报业务流水号。
4.各幼儿园根据幼儿家长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并认真填写《2025-2026学年宝安区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核验有异议统计表》(附件3),于3月16日下班前反馈至学区教育办,各学区教育办汇总后于3月18日下班前反馈至区教育局学前科,逾期将视为无异议。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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