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教育办、各幼儿园、各相关保教人员: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宝安区学前教育发展二期行动计划重点项目的实施意见》(深宝府办〔2016〕18号)、《关于实施“宝安区幼儿园保教人员学历提升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关于做好2022学年幼儿园保教人员学历提升补助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12月,学前科牵头组织开展了2022年宝安区幼儿园保教人员学历提升补助资料申报及人员资格审核工作。由幼儿园保教人员个人网上申报,经幼儿园初审、学区审核、学区相互交叉审核、区教育局组织复核,共有深圳市宝安区机关幼儿园黄晓倩等930位保教人员符合学历提升补助申报条件。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月2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向我局(地址:宝安区新安街道洪文路1号,邮编:518101;)反映情况或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或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
学前教育科:电话29647048
纪检审计科:电话85275864
附件:宝安区2022年幼儿园保教人员学历提升补助公示表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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