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教育办、各幼儿园、各相关保教人员: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申请与发放工作的通知》和我区《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宝安区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幼儿园保教人员个人网上申报,经幼儿园初审、园内公示、学区教育办审核、学区交叉审核、区教育局组织复核小组复审,共有深圳市宝安区兴华幼儿园罗诗琦等11345位保教人员符合从教津贴申报条件并已审核通过。现拟将宝安区2023-2024学年度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申报及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至2月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向我局(地址:宝安区新安街道洪文路1号,邮编:518101;)反映情况或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或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
学前教育科:电话27786939
纪检审计科:电话85275864
附件:宝安区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幼儿园保教人员从教津贴审核通过名单公示表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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