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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获得2021-2022学年宝安区民办中小学教师从教津贴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28稿件来源: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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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2021-2022学年宝安区民办中小学教师从教津贴申报资料审核完毕,经过学校审核、学区审核、交叉审核和教育局复核等环节,并根据学校期末考核结果,确定获得2021-2022学年宝安区民办中小学教师从教津贴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向我局民管科(地址:洪文路1号宝安区教育局2号楼501,邮编:518101)反映情况或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或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

  民管科:电话27781107;

  纪检审计科:电话27751319;

  传真:29937139。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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