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服务>医疗>公示公告
关于同意医疗机构通过诊所备案信息变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5稿件来源: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字体:
打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等文件要求,经有关程序,同意深圳柏松中医诊所、深圳阳月堂中医诊所备案信息变更(详见附件)。

  附件:诊所备案信息变更医疗机构的名单(20250409)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9日

相关附件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