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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深圳春天阳光医院变更诊疗科目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4-29稿件来源: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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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春天阳光医院:

  你单位提交的变更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圳春天阳光医院申请变更医学影像科为医学影像科(协议)。现核定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口腔科/皮肤科/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协议)/中医科。

  二、请你单位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我局换领该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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