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城口腔门诊部:
你单位提交的变更执业地址及牙椅数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圳宝城口腔门诊部的执业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乐群社区南沙新村西一巷1-3-5号一层二层三层四层”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乐群社区南沙新村西一巷1-3-5号一层二层”。
二、同意深圳宝城口腔门诊部的牙椅数减少8张,现核定牙椅数为22张。
三、要求该门诊部加强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培训,依法办理医护人员的执业注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医疗用房涉及改建、内部装修等,应达到相应标准,并通过公安消防部门的验收。
四、请你单位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我局换领该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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