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福永人民医院:
你院提交的血液透析室迁移、增加血液透析机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材料和组织专家现场审查,你院申请事项符合原卫生部印发的《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要求。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血液透析室迁移至院本部。
二、同意你院增加血液透析机3台,核定血液透析机总数26台。
三、你院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血液净化病例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血液透析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质量控制管理,做好人员培训和职业防护,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并按要求及时报血液透析病例信息。
四、请你单位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我局换领该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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