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服务>医疗>公示公告
关于有关医疗机构通过诊所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8稿件来源: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字体:
打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医诊所基本标准(2023年版)》《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等文件要求,经有关程序,同意深圳引庐中医诊所(详见附件)通过诊所备案。

  附件:通过诊所备案医疗机构的名单(20250516)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16日


相关附件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