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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深圳市宝安区妇幼保健院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7-01稿件来源: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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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妇幼保健院:

  你机构提交的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深圳市宝安区妇幼保健院的法定代表人由“邓振宇”变更为“朱元方”。

  请你机构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我局换领该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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