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发展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2023〕11号)和《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普惠托育机构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卫健规〔2024〕1号)文件要求,依据2025年10月14日深圳市宝安区统计局公布的《深圳市宝安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659元,现将我区普惠托育服务(不含幼儿园托班)保育服务费价格核定如下:
一、全日托(每天不少于8小时)每月收费标准:乳儿班(12个月龄及以下)不超过4297元、托小班(13-24个月龄)不超过3990元、托大班(25个月龄及以上且未满足幼儿园入园年龄)不超过3683元;
二、半日托(每天不少于4小时)每月收费标准:乳儿班不超过3008元、托小班不超过2793元、托大班不超过2578元;
三、计时托每小时收费标准:乳儿班不超过59元、托小班不超过54元、托大班不超过50元;
四、半日托、计时托每日收费最高限价:乳儿班不超过195元、托小班不超过181元、托大班不超过167元;
五、混龄班依据婴幼儿年龄所对应班型的标准进行收费。
以上最高收费均不含婴幼儿膳食费。
保育服务费、膳食费一次性收费不超过3个月。膳食费应当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在园内公布。
此价格执行时间: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另行通知之日止。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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