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发展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2023〕11号)和《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普惠托育机构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卫健规〔2024〕1号)文件要求,依据2026年8月4日深圳市宝安区统计局公布的《深圳市宝安区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664元),现将我区普惠托育服务(不含幼儿园托班)保育服务费价格核定如下:
一、全日托(每天不少于8小时)每月收费标准:乳儿班(≤12月龄)不超过4472元、托小班(>12月龄且≤24月龄)不超过4153元、托大班(>24月龄且未满幼儿园入园年龄)不超过3833元;
二、半日托(每天不少于4小时)每月收费标准:乳儿班不超过3130元、托小班不超过2907元、托大班不超过2683元;
三、计时托每小时收费标准:乳儿班不超过61元、托小班不超过57元、托大班不超过52元;
四、半日托、计时托每日收费最高限价:乳儿班不超过203元、托小班不超过189元、托大班不超过174元;
五、混龄班依据婴幼儿年龄所对应班型的标准进行收费。
以上最高收费均不含婴幼儿膳食费。
保育服务费、膳食费一次性收费不超过3个月。膳食费应当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在园内公布。
此价格执行时间:自2026年9月1日起,至另行通知之日止。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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