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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登记,敬请留意!
发布时间:2019-06-03稿件来源:宝安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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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有关规定,居住登记实行申报义务人主动申报制度。房东、用人单位等申报义务人有义务为其提供居所的非深户籍人员申报居住登记。而居住登记是办理居住证、子女就学、老年优待证、异地身份证办理等多种权益的必要条件,被申报的非深户籍人员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即可知道自己的居住登记信息有没有被按时申报:

  一、网上查询。

  一是如果市民之前已经实名注册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或深圳居住证微信公众号中居住证办理端的实名帐号,即可登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在“个人信息”中“我的居住登记”栏目中查询本人的居住登记情况。

  二是市民可直接登录深圳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在“政务服务-户政业务-其他服务-居住登记查询”栏目查询本人的居住登记情况。

  二、现场查询。

  市民可向居住房屋所在地的网格部门申请查询本人的居住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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