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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600754203X0/2025-00060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成文日期: 2025-03-05
名称: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关于征集科普展览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05
主题词: 征集公告 科普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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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关于征集科普展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05  浏览次数:-
(为持续推进高质量科普,筑牢科技创新基础,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拟在宝安科技馆一楼主题展厅举办科普展览,现面向社会征集科普展览,具体要求如下:)

  为持续推进高质量科普,筑牢科技创新基础,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拟在宝安科技馆一楼主题展厅举办科普展览,现面向社会征集科普展览,具体要求如下:

  一、展览主题

  结合世界科技前沿、国家重大需求、人民生活健康等题材设计的科普展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题:

  1.解读国家战略、科普前沿科技主题,应当符合时事热点,突出科学性、战略性;

  2.科学奖项、科学人物主题,展览内容严谨,展览形式与展览内容相匹配;

  3.儿童科普主题,应当以生活万象为主,保障展品安全性,兼顾互动性、趣味性与艺术性;

  4.科技互动探索主题,鼓励创新科普方式,以实景互动解谜同时探索科学精神科学知识为佳。

  二、展览要求

  1.展览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二路95号宝安科技馆一楼主题科普展厅(面积约600㎡,层高约4米,详见附件);

  2.展览期限:展期约5个月,2025年4月1日—2025年8月30日(暂定);

  3.展览要求:主题新颖,趣味性、知识性、互动性强,寓教于乐,有助于促进青少年科学素养提升;

  4.申报方负责提供科普展览所需展品、展板租赁及展览搭建、布展撤展、展览维护(响应时间不超过48小时)、展览培训等展览相关工作;配合采购方完成展览宣传、展览讲解等相关服务。

  三、采购限价

  30万元人民币(含)。

  四、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申请人具备科普展览执行经验;

  3.申报单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招标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申报单位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转包分包;

  5.本次采购金额100%预留给中小企业。

  五、申请资料

  申报单位按照本公告要求编制申报文件,投标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科普展览方案(含展览介绍、效果图、报价清单等);

  2.相关服务案例证明文件(盖公章、扫描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盖公章、扫描件);

  4.法人证明书、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盖公章、扫描件);

  5.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六、其他事项

  1.符合条件的单位,请于2025年3月12日下午6:00前将相关材料以Word+PDF电子版(注意:所有资料加盖公章后按照编号顺序扫描成PDF文档)发送到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邮箱:szbastm@baoan.gov.cn;

  2.申报单位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未尽事宜,请与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二路95号801,电话:0755-27880242)。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2025年3月5日     



附件:

1.附件:宝安科技馆主楼一楼主题展厅布局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