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要求,我局于2023年5月9日召开《深圳市宝安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本次听证会听证报告予以发布,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告
2.《深圳市宝安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笔录
3.深圳市宝安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4.关于《深圳市宝安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
深圳市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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