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要求,我局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宝安区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本次听证会听证报告予以发布,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宝安区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告
2.《宝安区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听证笔录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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