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相关要求,我局于2024年7月2日召开《宝安区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监管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本次听证会听证报告予以发布,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宝安区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监管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告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7月5日
(联系人:周金喜,联系方式:23216827)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美丽宝安
当前位置: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