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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关于举行《深圳市宝安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2稿件来源: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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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决定就《深圳市宝安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听证组织部门

  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2026年7月6日9:30,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宝安区政府大楼4楼491室。

  三、听证会参与人员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包括1名独任听证员,1名听证陈述人及9名听证参加人。

  四、议题

  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深圳市宝安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主要议题如下:

  (一)听证陈述人就《深圳市宝安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中,宝安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的方向性及合理性进行陈述;

  (二)听证参加人对《深圳市宝安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五、听证参加人的申请和确定

  欢迎年满18周岁、有意愿参加的公民、法人和组织(推选代表一名)报名参加。参加听证会的人数确定为9人,如报名人员超过9人,将采取抽签方式产生。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市民请填写附件1《听证会报名表》的全部内容,并于2026年6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听证会报名表》发送至mzj@baoan.gov.cn,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听证会报名表+听证代表姓名”,或者工作日期间直接联系该公告所附联系人提交报名材料。

  六、其他

  (一)听证参加人必须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组织和安排,按听证议题的顺序,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理性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发表与听证无关的言论。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将于2026年6月19日前另行公告。听证参加人员确定后,如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有变我局将会及时告知听证参加人。

  (三)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的详细文本,可联系该公告所附联系人获取。

  (四)其他未尽事宜我局将通过政府在线网站及时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会报名表

  2.深圳市宝安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

  2026年6月2日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5-88177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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