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和奖补管理办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异常情况分类处置工作的通知》《宝安区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认定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我局对辖区内存在异常情况的1家宝安区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进行分类处置,现将处置结果(第二批)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处置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宝安区委区政府5107办公室;电话:0755-88177620)。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对所反映情况,我们将严格保密,认真调查。经调查属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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