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普惠托育机构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卫健规〔2024〕1号)的工作要求,经机构申请、所在街道初审、区卫生健康局复审后,拟对22家符合要求的托育机构发放普惠补助。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在公示期间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宝安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5年8月5日至8月11日
单位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秀路3号公共卫生大楼A栋225
邮政编码:518101
联系电话:0755-29996457
附件:宝安区2024年度拟补助普惠托育机构名单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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