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宝安区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其他六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邮编:518101,电话:8817635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宝安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切实聚焦公众关切,积极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聚焦财政预决算、住房、就业、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对政策性文件100%开展解读,全年共发布文字、图文、视频等多形式政策解读文件48件;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全新搭建政府公报专栏,增设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服务,运用电子签名、电子水印等防护手段,确保政府公报电子版安全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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